流星蝴蝶剑武器代码?流星蝴蝶剑武器秘籍

流星蝴蝶剑后传武器代码

游戏里按下\这个键,也就是回车上面那个键,这时左上角就出现Commond的字样,然后输入ang即可满气,换成匕首,匕首是14,输入\然后weapon 14匕首就出来了,注意:weapon后面要空一个格然后输入14,武器代码是1~59。

流星蝴蝶剑武器代码为1-飞镖、2-飞轮3-火铳、4-双刺、5-匕首、6-剑、7-枪、8-刀、9-锤、47-乾坤刀、51-指虎、55-忍刀。

《流星蝴蝶剑》v08修改秘籍如下:游戏设置修改 关卡时间修改:打开游戏目录下的Level文件夹,找到对应关卡的文件。用记事本打开该文件,找到“int RoundTime=”后面跟的数字,修改为你想要的时间。

流星蝴蝶剑的隐藏指令如下:基础指令:踢人并限制加入:skick [玩家号码],例如:skick 2。踢人不限制加入:kick [玩家号码],例如:kick 2。杀死某位玩家:kill [玩家号码],例如:kill 4。武器相关指令:weapon [武器代码]:可以随意更改自己手中的武器。

流星蝴蝶剑秘籍主要包括作弊码和其他命令,以及一些隐藏命令。作弊码:加机器人:在游戏中,可以通过输入AI或AI *(*为pst文件名称)来添加机器人。例如,AI npc01_02或AI sword等。基本命令:踢人:kick #(#为玩家编号,可踢出指定玩家)。踢人并禁止加入:skick #。

请教!流星蝴蝶剑的隐藏指令??

流星蝴蝶剑的隐藏指令如下:基础指令:踢人并限制加入:skick [玩家号码],例如:skick 2。踢人不限制加入:kick [玩家号码],例如:kick 2。杀死某位玩家:kill [玩家号码],例如:kill 4。武器相关指令:weapon [武器代码]:可以随意更改自己手中的武器。

踢人:\kick(不可踢自己) 踢人并禁止加入:\skick 指定死亡:\kill(可杀死任何人,包括自己)添加机器人指令:\AI,输入时需注意大写。

打开指令 你点应用后回出个路径设置 例如D:\流星蝴蝶剑\后面的流行图标 指令使用方法___ 在游戏的时候按下“\”键,屏幕左上角会出现“Command:”或“输入命令:”的字样,然后输入以下命 令就可以达到不同的效果。

《流星蝴蝶剑》指令代码分享:基本指令 踢人:踢#(#为玩家编号,可通过Tab键查看。此指令可将指定玩家踢出游戏,并防止其再次加入)指定死亡:kill#(#为玩家编号,包括自己。

探索流星蝴蝶剑07的神秘指令世界今天,让我们深入解析流星蝴蝶剑07的完整中文版,揭示其独特的输入指令操作技巧,助你在游戏世界中游刃有余。无论你是新手还是资深玩家,这些指令都将是你提升游戏体验的得力助手。在游戏进行时,按下“Enter”键,你会发现屏幕左上角会出现“Command:”提示。

在流星蝴蝶剑游戏中,当你按下“\”键时(此键位在退格键左侧),屏幕左上角会出现“Command:”字样,即进入了命令输入状态。命令可以分为三类:主机专用命令、普通命令和隐藏命令。加电脑人的具体步骤如下:首先输入\,屏幕左上角会出现Command字样。然后输入\AI,即“加机器人”的命令。

流星蝴蝶剑武器代码

weapon [武器代码]:可以随意更改自己手中的武器。武器代码如飞镖=1,飞轮=2,火枪=5,轻剑=6等,具体代码可根据需要选取。高级隐藏指令:AI:载入对应当前地图的SN档内容来执行,适用于区网主机。AI NPC档名:载入指定NPC档执行,适用于区网主机。position:查询当前坐标,适用于区网任意场合。

流星蝴蝶剑武器代码为1-飞镖、2-飞轮3-火铳、4-双刺、5-匕首、6-剑、7-枪、8-刀、9-锤、47-乾坤刀、51-指虎、55-忍刀。

《流星蝴蝶剑》v08修改秘籍如下:游戏设置修改 关卡时间修改:打开游戏目录下的Level文件夹,找到对应关卡的文件。用记事本打开该文件,找到“int RoundTime=”后面跟的数字,修改为你想要的时间。

问题六:流星蝴蝶剑单机版07怎样才能在单人任务中随意换武器啊 可以的!!进游戏,按下“|”键 就是回车左边偏下的那个。你会看见左上角,有个输入命令的字样,按下weapon+空格+武器代码=一个武器!这是武器代码。

流星蝴蝶剑秘籍主要包括作弊码和其他命令,以及一些隐藏命令。作弊码:加机器人:在游戏中,可以通过输入AI或AI *(*为pst文件名称)来添加机器人。例如,AI npc01_02或AI sword等。基本命令:踢人:kick #(#为玩家编号,可踢出指定玩家)。踢人并禁止加入:skick #。

游戏秘籍 加入秘籍 第一:加人物:\AI dagger (参见附1)第二:加NPC方法:\AI NPC09_02 (09_02是NPC编号,可以变的。如“\AI NPC01_01”,参见附2。

发表评论